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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在于其服务电子化

2009年8月25日 afanmi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

  本文作者:阿凡米,转载请保留。
  原文:http://www.afanmi.com/a/278

  提到电子商务便会联想到网上交易,提到网上贸易便会联想到“阿里巴巴”;网上交易没有看到实货便在网上付款交易,“阿里巴巴”提供了一个贸易平台,商家可以在那里找原料,找货源,找市场。

  那么像房产及汽车这样的大宗商品能否在网上交易呢?我相信大家在买房买车的时候总得去看实物的,要么自己看要么委托他人看。那么这些商品能“电子商务”么?有人说,我做一个页面,展示一下我的房子和车子,让更多的人知道,留个电话,感兴趣的话,人家会打电话给我。的确现在很多人是这样做,但这个仅仅是一个广告,网络的作用仅仅是一传播媒介。自己做一个页面,别人不知道,无人问津,所以大概会将房子和车子发布在一些房产或汽车的行业网站上,那么这样的行业网站是在做“电子商务”么?不是,是广告发布平台,因为我仍然不可能在看不到实物的情况下付款交易。

  我们不应该将目标关注在如何让这类商品在线上交易,而是应该关心其服务,售前的,售后的,而网站不仅仅是一个广告发布平台,网站应该成为一个客户服务的平台,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在于其服务电子化,具体应行业及产品而异。售前,一些优惠活动,产品推介与咨询可以通过网络完成;售中,可以跟踪一些流程;售后,可以完善售后服务,比如汽车销售中的保险(理赔)、维修及保养之类。可以提供些社区化的服务,其电子商务的目的是让交易更轻松,线上的和线下的合理结合,而不是追求在网上交易,当然售后服务的一些环节完全可以在网上交易。

  就网络公司而言,应该根据各行业特征完善其网站的平台作用,不可能每家厂商都去开发一套系统。这里的平台功能应包含广告发布、售前及售后服务,还应该包括能进行一系列促销活动的功能,网络式的推广方式。电子化一定可以改变大家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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